今天上午我开车出去由西向东走,在一个丁子路口时我开车向左转弯时转到一半被一辆由北向南直行的小车故意装到了我的车后门子上,因为我看到了他直接向我过来,我已经把车停下了向他闪灯和按喇叭,可是他微微的带着刹车,慢慢的撞到了我的车后门子上,而且我确定他是故意撞上来的,因为我车已经停下来了,他下车后让我给他点钱解决了得了,我感觉有点不对,向碰瓷的,所以我就报警了,警察来后并没有详细询问,只是凭车停的位置判定了我全责,我想咨询一下懂法律的哥哥,姐姐们,这种情况下真的是我的全责吗?
2025-04-06 10:4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确实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案件。首先,要明确的是,是否构成交通事故责任事故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情况来判断。在您的案例中,如果小汽车司机没有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并且有证据表明其行为是故意的(例如,他的速度较慢或没有及时减速),那么他可能会被认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其次,虽然您提供了初步的信息,但警方没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记录,因此无法完全确认您是否有责任。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通常会要求双方提供书面声明,以了解事件的具体经过。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受到了不公正的判决,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建议您保留所有与该事件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便将来可能需要进一步的法律程序。同时,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对后续的调查和解决过程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