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任老公和前妻写了一份协议,内容有以下问题: 第一:开头的乙方薛丽身份证号少写了一位,但是下面签字身份证号写对了 第二:房产不是婚前房产,是现任老公和前妻结婚后贷款买的 第三:房屋出售价是126万,不是100万 想问下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存在什么隐患,他的前妻还有权利再追究这个房产或是没有标明的26万吗
2025-06-09 04:22关于您提到的协议内容,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身份信息应当真实无误,因此,如果乙方的身份证号码在开头部分少写一位,可能会导致合同中的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从而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其次,关于房产归属的问题,虽然该协议中明确说明房屋属于现任老公和前妻结婚后购买,但若该房产确系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原配偶享有相应的权益,那么该协议可能无法完全保护其利益。 再次,关于房屋出售价格,协议中表述为“出售价为126万元”,这并不符合一般市场情况,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交易的价格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供需状况、地理位置、周边环境等,而这些因素往往难以在一份简单的协议中详尽地反映出来。因此,如果实际成交价格远低于协议中的金额,可能会导致原配偶的权利受损。 综上所述,建议您或您的法律顾问仔细审查这份协议,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并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以维护原配偶的利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意见,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