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18岁的大学生,在学校骑自行车时候一个4岁的小孩也骑自行车与我相撞,之后小孩受伤,额头周围肿了。之后我也道歉,我的自行车也因此撞坏,之后小孩一家来学校找我,我也答应他们的要求去医院全面检查,所有的费用都是由我本人一个人出的,医院检查结果,小孩的伤没有什么问题 就是肿的地方需要冰敷,之后小孩一家人还向我索要2000元的损失费 我觉得这件事责任也不全在我,我付完医药费已经够负责了,我想咨询律师这个2000元的费用到底要不要出。
2024-09-07 20:33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孩子没有受到严重伤害,并且您的自行车也没有受到损坏,那么在没有证据表明您有明显过错的情况下,您可以拒绝支付这2000元的费用。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也有责任或者赔偿金额确实过高,建议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了解更多的法律信息和可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