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6年6月份工伤,11月18日鉴定完毕,到现在都没有赔偿,公司说要医疗费报销下来再交工伤鉴定等资料上去再说赔偿,你说公司推脱过6月份以后是不是就可以不赔偿了。我怎么办?
2024-09-07 20:59您好!关于您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此,您在2016年6月份受伤后,应该有权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待遇和治疗费用报销等。如果公司拒绝提供上述所需材料,并声称需要等待医疗费报销后再进行其他手续,这可能意味着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建议您及时与公司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要求公司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未能解决,您可以考虑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建议您事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