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人合伙开的驾校,每人投入35万,其中一人经营,给其它两人每人每年30万,2009年-2012年经营者自己投入200万进行翻建场地,因其它两人不想再投入一分钱,所以只有自己投入,如果不翻建面临倒闭,2015年-2017年经济萧条,已经没有能力给其它两人每人每年30万,所以欠下每人35万,其它两人逼迫经营者写下欠条,2017年3月份其中一人撤股卖出70万,2017年3月份至今经济再次萧条,所以没有能力偿还,因为从建校以来一直都是经营者继续投入钱扩建,其它两人只是等待收入,现在逼迫红利,这公平吗?如告上法庭会有什么结果?期盼回答谢谢!
2025-02-13 16:21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确实存在一定的纠纷。在您的案件中,涉及到合伙人之间的投资协议和债务清偿问题。 首先,关于投资协议的问题,如果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各合伙人需要按照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则该协议应当是有效的。但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合伙人之间有矛盾,导致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导致一方提出退出并要求分担其他人的投资金额,这样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违反了投资协议中的规定,因此可能导致对方要求赔偿损失或者追究违约责任。 其次,关于债务问题,由于合伙人之间存在债务关系,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追讨债务。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无力偿还,债权人可以考虑通过诉讼等方式来解决。 最后,对于您提到的“经济萧条”这一情况,虽然这可能会影响债权人的还款能力,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债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放弃自己的权利。债权人可以通过与债务人协商或采取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款和法律规定,并据此制定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为了保护自身权益,您可以考虑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以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