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押金一千付三千,一共四千,租期10个月,在第9个月与房东协商提前一个月搬走,当时房东说等合同上第十个月过了再把押金给我,现在已经第十一个月了,讨要押金说要打折扣不能全部退回,说是房子空了一个月自己有损失,这种情况到底应不应该讨要全部押金
2025-12-31 15:20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双方应当在租赁期间内及时沟通和处理租赁合同中的相关事宜。如果在租赁期内,一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并要求退还押金的情况,另一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退款手续。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已经向房东提供了书面通知,并且房东同意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押金退还给您,那么您有权得到全额的押金。然而,如果房东不同意退还全部押金,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法。 寻求调解或仲裁机构的帮助。如果房东坚持不退押金,您可以寻求调解或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调解无效,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房东必须退还所有押金。 保留证据。为了证明您的权利,您可以保留所有的沟通记录(如电子邮件、短信、电话录音等),以备将来需要时使用。 请注意,上述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