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县城买了一套房产证还没下来的商品房,总款四十五万我交了三十万,余款一年半交清,双方签有合同有录像,元旦交房。可是买了七个多月了卖方要反悔不卖了,要退回三十万给半年定期利息。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
2025-02-17 14:31尊敬的客户, 首先,请确保您已经详细阅读并理解您的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卖方违反了合同约定,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您需要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了解卖方是否确实违反了合同中的任何条款。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提到利息的问题,那么您有权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的本金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息(通常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请记得保留所有与买卖有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录音录像等。 最后,建议您及时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和支持。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问题应由专业人士解答。祝您早日解决纠纷,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