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一件民事诉颂案的您咨询,原告称我在2015年8月23日向他借款陆万元整,但是他致今并没有按事先约定打入我邮政银行卡帐户,请问我该怎么办?
回答数:660
你好!首先需要确认的是借款是否真实发生,并且借款人有偿还能力。其次,可以尝试与借款人联系,协商还款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建议你收集证据,如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在诉讼过程中,你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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