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被车撞伤者,肇事者付全责,全身多处疼痛,在医院住五天后出院。又在家休息十几天,身上还有小部分疼痛,之后找肇事者索赔,肇事者说他已经在保险公司买的全险,之后又去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只赔付误工费和护理费,但交通费和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说是全都不在赔付范围内!像保险公司不愿赔付的那三项费用,我有没有权为向肇事者索赔?
2025-04-26 14:03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作为被保险人,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以下三项费用。 医疗费。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医药费、检查费等。 误工费。如果您因为事故需要休养或治疗而无法正常工作,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误工损失补偿。 护理费。如果医疗机构建议您进行一段时间的护理,并且您因此需要雇佣他人照顾,则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这部分费用。 关于是否能够获得其他费用如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您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同条款。通常情况下,这些费用可能不在全险的赔偿范围之内,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类费用应由保险公司承担。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请求,要求他们按照合同条款来处理。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