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我开车撞人了 警察向我索要15万元我没给5个月后将我以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事拘留 后14/5天时间时对我下了逮捕票 在羁押我2个月时到了检查院 检查院在以证据不足退后补充侦查的理由下共羁押我近7个月后劝我离开看守所 放我回了家后1个多月后法院打电话问我给不给对方赔钱 我说人不是我撞的 你们要是非要我赔钱我可以赔 法院告诉我不赔钱就要重判我 我不知道该咋办了 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2025-04-26 13:41首先,关于您被指控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这需要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根据您的描述,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警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有罪,那么您可能不会被判刑。 如果存在其他证据或证人可以证明您的清白,您可以提出上诉。 其次,关于赔偿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请明确告知法院,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理由。如果法院仍然坚持要求赔偿,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做出正确的决定。 最后,如果您对法院的判决不满意,可以选择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但是请注意,在提起任何诉讼之前,一定要详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您的行为合法合规。同时,也可以考虑与辩护律师协商,共同制定出最有利的解决方案。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这个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