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54年生人,|15年到金盛通管厂缶,17年顺有H型钢成立我被老板卅来,18年9月夜班腿摔骨折,几年没有签劳动合同,我入院,老板让报工伤,老板给交了住院费,手朮后我回家修养,请问,我受劳动法保护吗?有人说年伶己过,?!
28天前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如果您在工作中受伤并产生了医疗费用,您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然而,您提到的“15年到金盛通管厂”以及“顺有H型钢成立公司”的情况并不清楚,因此无法判断这些信息是否与您的工作经历有关联。此外,您在文中提到的“18年9月夜班腿摔骨折”,这可能涉及到工伤保险的问题。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那么您有权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关于“我被老板卅来”和“老板让报工伤,老板给交了住院费,手术后我回家修养”,这些表述似乎涉及到了雇佣关系中的权利义务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上述建议基于一般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具体的情况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条款、事实及当地的政策法规进行分析和处理。如果您有相关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律师或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