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8法律咨询律师在律师你好。我三年前向一个人借了30万。后来我还清了。欠条也撕掉了。今年我又借了他40万。他并没有打给我钱。但我写了欠条,他现在找我还钱。我说没收到钱。他拿出第一次借款的银行的流水账证明打给我钱了。现在已经起诉我了。请问律师他这样成立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可能涉及到两个不同的法律问题。 借款合同纠纷。如果您已经还清了第一笔借款,并且没有再签署任何还款协议或文件,那么您有权拒绝偿还第二笔借款。 欺诈行为。如果被告声称他已将第一笔借款转账给您,但事实上并未这样做,这可能是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建议您尽快与法律顾问进行沟通,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行动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的书面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借贷合同、银行交易记录等,以支持您的抗辩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