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香港人不能在惠州买两套房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有一套商品房和一个香港人签了买卖合同,她之前已经在惠州买了两套房子,她不在惠州工作和上班,现在她以没有购房资格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请问我是否可以没收定金呢?还在合同约定过户日期内,买方属于政策性违约吗?
6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建议您首先详细阅读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购房者必须具备购房资格才能购买住房。如果您认为对方不具有购房资格或存在其他违反购房条件的行为,您可以按照购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处理。 关于没收定金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合同中明确了任何有关定金的条款,并且对方确实有违反购房条件的行为,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退还定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至于合同约定的过户日期内买方属于政策性违约的情况,这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以便于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则应当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理;如果没有规定,则可能需要考虑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条款来确定是否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