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法律咨询律师您好,我在公司工作两年担任促销员组长工作,现在公司要裁掉我的岗位,以当初签订劳动合同就是促销员为由给我转岗成促销员,可是我一直从事的工作都是促销员管理及产品知识培训工作,公司态度很强硬,不同意就让我交一份辞职信走人,没有任何补偿。请问我能怎么做来保障我的合法权益呢?,谢谢!
2025-12-23 20:5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提出离职而解除其劳动合同。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可以要求公司在新的工作岗位上给予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此外,你可以通过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争议,或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仲裁。如果公司拒绝协商或调解,你可以考虑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最后,建议你在工作中保留好所有的书面证据,包括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合同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给对方作为证明材料。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你处理相关事宜。希望这些建议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