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份入职,签了试用期合同,时间两个月。到了10月中旬以后主动咨询老板转正情况。老板以继续观察业绩为由延长试用期。把业绩人数从20人涨到50人。也并没有继续签合同。期间第一个月在一部门薪资3500第二个月未经本人同意被转入另一个部门,薪资待遇3000,由于财务的疏忽,第二月发了满勤薪资3500,被告知下个月工资扣500。和同事朋友讲了此事,陆续发现合同有很多违法内容,比如试用期不交社保,公司可以延长试用期,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比规定的标准还少之又少。尚未辞职,希望有解决方案建议给我。谢谢
2025-12-23 21:50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向我们寻求帮助。您的遭遇确实令人担忧,但请放心,我会尽力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关于试用期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必须在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并且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如果您的公司在试用期内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这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关于工资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故降低员工的工资水平。如果公司的做法违反了这一规定,您可以要求公司恢复您的原工资待遇或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关于工作调动的问题。虽然劳动合同中可能会有一些条款限制员工的工作地点,但是这种行为应当得到员工的允许。如果您对工作调动感到不满,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或者考虑其他选择。 关于合同的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果有任何疑问,应及时向专业人士咨询。 关于离职事宜。如果您决定离开这家公司,请提前通知公司并说明原因,以便公司能够做好安排。此外,如果存在任何未解决的问题,例如拖欠工资等,也可以在此时提出。 最后,我建议您保留所有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条、合同副本以及与公司的沟通记录等,这些都有助于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我的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早日解决问题,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