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如果某人已经有重大疾病,然后去一家公司打工,老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定了合同,若某一天因看病话费额度较大,公司管吗?
2025-12-23 21:15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劳动义务,并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提出的问题中,如果您的身体健康状况已达到需要治疗的程度,并且需要较大的医疗费用支出,您应提前通知雇主,并说明情况。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健康检查等条件,以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如果您认为自己有重大疾病的症状,建议及时就医并告知公司。此外,如果公司在不知道您身体状况的情况下与您签订了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因误工造成的损失。 总之,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您务必注意自己的身体状况,并在必要时向雇主说明情况,以便于双方协商解决。如需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