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10月15日在宁波余姚赛格特东城名苑预定2-1-1802房屋一套,签订购房认购协议书。购房认购协议书上标明单价12004.87元每平,总价1406010元,优惠后单价10295优惠后总价1205769元,当天刷卡10万元,认购协议书上标明定金5万,另交付一万元,其余款项10月20日内付,开具收据定金一万元。10月19日到售楼部告知有10万团购费为避税没有写在协议里,也不会体现在合同里(有录音)但事先并未跟我说,由于协议上有10月20日交款日期,对方也不愿意以协议上价格卖给我,现在我想退回定金能退吗。而且今天20号,由于谈不妥也不会去交钱,对方会不会用这个时间为由不退定金
2025-02-09 00:29尊敬的客户,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认为自己在购房过程中遭遇了不公平对待或者存在欺诈行为,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购房合同。首先,建议您仔细检查与销售人员或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确保所有条款都符合您的期望和权益。 保留证据。请保存所有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付款记录、录音等,这些都将有助于证明您的权益受损。 寻求帮助。如果可能的话,请联系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寻求帮助,他们可能会提供调解服务或直接介入解决纠纷。 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措施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为一般性指导,并不代表针对特定情况的法律意见。具体情况下,您应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准确的建议。希望您早日解决问题,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