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石桥和平村三组的村民,村里早些年分给我家二亩口粮地,2014年以一亩地一万元收回,我们同意了,在2018年让村里把这地又给卖了。把地用石毛给填平要建厂房,我能不能附议找村里或有关部门,请你给个好办法,或者你帮我
2025-05-27 23:06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在2014年与村里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并同意将其中的一亩土地以每亩一万元的价格收回用于建设厂房。然而,后来由于某种原因,村委会决定再次将此土地出售,并且将部分土地用于建设厂房。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联系村委会和相关部门。首先,您可以尝试直接与村委会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和要求。向他们说明您的情况,包括当初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以及现在的土地使用状况等。同时,也可以寻求相关政府部门的帮助,如县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为解决纠纷提供依据。 提起诉讼。如果村委会的行为已经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比如损害了您的利益、侵犯了您的权利等,您可以通过正式渠道提出诉讼请求,通过法院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帮助您收集证据、准备材料,争取胜诉的结果。 协商调解。除了以上两种方式外,还可以尝试与村委会和其他相关方进行协商,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在协商过程中,您可以强调您的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并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必要时,可以邀请第三方参与调解,如乡贤、公证人等,帮助达成共识。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都建议您保持冷静,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文件资料和沟通记录,以便于将来可能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