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今年十三岁,威胁强奸,为什么办案单位不立案,希望各位律师,给我指个明路,报案了,处理结果是不予立案,男方20岁,两个人,7、8个月 猥亵
2024-07-09 08:40首先,我非常同情您和您女儿所遭遇的困境。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确实存在威胁强奸和猥亵的行为,办案单位应当依法立案侦查。如果办案单位不予立案,您有权要求办案单位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果理由不充分或不符合法律规定,您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提出申诉或控告。 此外,您也可以直接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检察院对不予立案的决定进行监督。检察院在接到申诉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比如聘请律师代理,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等。 请您注意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威胁的短信、录音、目击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案件的调查和处理至关重要。 最后,希望您能够尽快得到公正的处理,也希望您的女儿能够从这次不幸的事件中尽快恢复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