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法院判决书上判了37196、09元,因为对方没有付款,都已经过了7年了,过了强制执行的时间!最后肇事者(他)和受害人(我)达成协议,说只要肇事者给2万块就算了,我们写了协议,按了手印!请问一下如果他还了我2万,法定是3万多,我反悔了去告他,但是我已经跟对方签了协,议,和按了手印,如果我告他的话,法院会不会受理,把剩下(37196.09—20000=17196.09)17196.09元判给我吗?
1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您已经与被告签订了书面协议,并且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盖章。这意味着该协议已经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协议存在欺诈或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关于剩余金额,如果您认为该款项应归于原告所有,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已与被告签订协议并按手印,也不能因此免除您的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您仍然需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您有权获得剩余的款项。同时,您也需要考虑可能存在的风险,如被告可能会拒绝支付或延迟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