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生有一子,母亲在没有打招呼的情况下把没满月的孩子抱走了,再也没有音讯,一年后男方在法院提出离婚,没有提到孩子,男方以后对这个孩子有责任吗
8天前您好!关于您所提及的情况,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已经结婚一年,并且生有一个孩子,那么孩子被视为合法的婚姻子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权益应当得到保障。 至于您提到的母亲在没有打招呼的情况下将孩子带走并消失,这种情况可能涉及遗弃或虐待儿童的行为,这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禁止和严厉惩罚的。如果您认为存在这一行为,建议您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处理。 此外,即使没有明确提出孩子的问题,男方作为孩子的父亲仍然需要承担一定的抚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享有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等权利。所以,即使没有明确提到孩子,男方也应履行其作为父亲的抚养义务。 最后,建议您与相关机构联系,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支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