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多年前,房子拆迁,得到一块地基,所有权也就是户口本上写的是奶奶和爸爸的名字,我和妈妈的户口迁出成为城市户口,但是如果只有爸爸和奶奶是没有这么大的面积的,是算上了我和妈妈才多了十平米左右,而且当时的赔偿款是四兄弟平分的,那么这样,卖地基的钱,剩下的几兄弟可以得到吗?
18天前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补偿款属于被拆迁人所有。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拆迁协议中明确表示了土地补偿款归被拆迁人所有,并且按照协议进行了分配,那么剩余的土地补偿款应该归属于被拆迁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当充分考虑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或情况需要咨询,建议向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