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嫁出去的子女,男方家里也不是很好的家庭,我爸爸是死了的,妈妈又有那个神经病,弟弟才9岁,我外婆说我妈妈和弟弟归我一个人养,我知道作为一个子女我该进孝道,可是我条件也不是很好,一个月工资就一两千块钱,怎么有能力养活她们,在法律上来讲这么说的
2024-08-28 22:06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面临的情况可能涉及到继承权和赡养责任。在许多国家和地区,法律规定了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并且通常会考虑子女的能力来决定是否需要承担抚养责任。 如果您认为自己没有能力独立抚养外祖母(即您的母亲)和外孙女(即您的弟弟),并且他们已经失去了法定监护人或其行为导致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则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成为他们的临时监护人或者作为法定继承人的代理人在遗产分配时分担部分责任。 关于每月收入不足的问题,您可以尝试寻找其他经济来源,例如通过兼职工作、自雇或者申请政府补贴等方法来增加收入。此外,您也可以寻求社区或其他支持组织的帮助,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援助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建议您咨询当地的法律专家或律师事务所,以便获得更准确和个性化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