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司面试的时候说是千四提成 马上发工资 领导说项目业绩指标没有完成 只能给千一 可是当时提成问题没有写进合同里
1天前在您提到的这种情况中,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且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对于提成的具体比例和发放时间应当明确约定。 其次,关于领导所说的“项目业绩指标没有完成”的情况,如果这是基于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那么这可能是一种合理的行为。然而,如果这种说法是出于不公正的理由,例如为了减少员工的工作压力或逃避支付员工应得的薪酬等,那么就构成了不公平竞争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要求他们提供一份详细的薪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提成比例和发放方式,以及任何可能影响到您的工作安排或福利待遇的因素。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并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