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夫亲是2006年去世的。村里在2008年时就收回了属于他的承包地。因为我们不懂土地法当时也没有提出啥意义。最近听说国家有关土地承包法上说是三十年不变。那我们现在追回这份承包地还合法吗?谢谢了!
8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中国现行的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限为30年的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丈夫在2006年去世前已经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并且该合同没有到期,那么您可以要求村委会归还承包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涉及农民利益和集体利益,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 同时,作为个人,我们应当尊重历史事实,理性对待过去的事件。对于过去的事情,我们应该以平和的心态去看待,避免因过去的事而影响当前的生活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