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与被告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主私自将房产赠与并过户给房主的岳父,能否主张赠与合同无效并判决房屋归原告所有。
2025-12-29 16: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必须遵循登记生效原则。因此,如果原告与被告房主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已经进行了不动产登记,并且该登记是有效的,则不得基于赠与行为撤销合同或者变更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也规定了在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就合同效力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进行审查判断。因此,在本案中,除非存在法定的撤销条件,否则原告不得基于赠与行为主张合同无效或请求法院判决房屋归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