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三月份与甲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甲方的房子是按揭买的,房价一共是97万元。我先支付了定金7万元,后又借了55万给甲方只用于解贷(合同上有写)结果甲方在未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用这笔钱做生意,应该在三月份就直接过户结果硬生生拖了近半年,期间一直欺骗我说银行这边有问题,结果昨天突然告诉我房子不卖了,然后又说钱没做解贷,后来又私自将他的房子放在了中介销售,这些都没经过我同意,请问他这是不是已经超过了违约范围,是否属于欺诈行为?
2025-10-20 02:45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情况确实存在一些争议点。首先,您与甲方签署的购房协议中关于款项用途的规定似乎没有得到充分遵守和执行。其次,甲方未经您的同意便擅自使用贷款资金进行投资,并且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这可能构成了违约。 至于是否构成欺诈,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从您角度出发,您对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相关条款有明确的了解,并且在签署合同时也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确认。 在甲方使用贷款资金进行投资的过程中,您并未发现任何异常或风险信号,因此无法推断出甲方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如果按照正常的市场交易流程,甲方在取得借款后应当立即开始还款,并且在过程中保持透明度和沟通渠道畅通,以便于监管机构或者债权人能够及时介入处理问题。 综上所述,您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甲方存在欺诈行为?以及这种欺诈行为是否超出了您的可接受范围?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调查和评估的问题。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