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我是女方。2013年五月登记结婚证。8月贷款买房。我出资13万,他出资7万,其余11万由他家亲戚借来(后来他负责还)。用他的公积金贷款后,月供900每月他负责。2015-2016期间装修,购置家电,生活费都由他出。 (2013年底我辞职因为怀孕四个月)至今没有工作。已经有两个小孩,一直几乎一个人带有外婆帮忙,他爸爸从 2014年3月出国至今(每年回来两次每次30-40天),婆婆零零散散带过几个月。婆媳,夫妻关系几乎破裂。 最近大家都想解脱压抑的生活太痛苦,吵够了。开始讨论离婚。他说,自13年底至今近四年我没有工资,后期装修,房贷,生活费都是他出,就算离婚,我也处于劣势,是这样吗?
2025-03-09 15:50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贷款及后续还款、装修款、家电购买等费用,以及生活费支出等。这些共同财产应当按照法定原则进行分割。 关于您的问题,由于您未提供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无法对双方是否处于经济弱势做出准确判断。然而,在中国法律规定下,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无固定收入且长期承担家庭主要经济责任,则可能被视为处于经济弱势地位。因此,建议您详细收集相关证据,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更准确地评估双方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