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登记结婚,男方在外面有女的了,生了两个孩子
2024-11-27 22:18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有婚外情并生育子女的行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如果您的丈夫在外有情人并生有子女,这些子女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寻求调解和和解的可能性。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可以考虑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在诉讼过程中,您可以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这一事实,并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同时,作为夫妻一方,您也有权提出离婚请求,以结束这段不正当的关系,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记得,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自己及家人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