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底买的房子,这个房子是做建筑的朋友从承建商哪里抵账过来的,我和朋友签合同是注明等待这个房子合同备案完成后再给余款,但是由于开发商和承建商之间的问题,这个房子到现在合同也没有备案,只是在房产中心可以查到房子是我的名字。,但是朋友需要用钱,这一年之中我也陆续的在给朋友钱,现在他要起诉我,说我违约,没有给他钱,要收回房子,请问,我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如果他真的起诉我,我们能打赢官司么?
2024-10-11 11:06首先,您与朋友之间的交易可能涉及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协议。然而,这些合同是否已签订,并且是否有效存在争议。 其次,即使您的朋友没有取得该房产的合法所有权,根据中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人有权出租其房产以获取收入,这通常被称为“转租”。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已经履行了作为房东的责任,即出租该房产并收取租金。 再次,关于诉讼的问题,需要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您确实有证据证明您的朋友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项,那么您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然而,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或者合同条款存在缺陷,则可能会导致法院对一方不利的结果。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做出明智的决策。同时,确保保留所有相关文件和记录,以便将来提供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