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些问题,我3月19号开始上班,到四月17号才签合同,主管让我把日期签到4月12号,就是说我的合同上面是4月12号入职的,那么我4月12号之前的工资能拿到手吗?
2024-10-05 21:30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不满一年的,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在你的情况中,即使你的劳动合同上写着的是4月12日入职,但如果你在4月12日前已经实际工作了1个月以上(即在3月19日至4月12日之间),你可以主张从4月12日起计算你的工龄,并要求按照你的实际工作时间来支付工资。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基本的原则性建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