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门面房,里面的装修都是我自己装的,租期还没到,10.30号到期,现在要拆迁了,房东让我现在提前搬走,第一次来找我谈说只给搬家费,别的补贴都没有,我没同意,第二次来找我又说除了补贴搬家费给我,再给我一点点装修的补差价,也就是说比如墙面国家补贴80,她之前也装修过用了60元,也就是给我补差价剩下的20元,我们附近也有店面拆迁的,装修基本上都全部补贴了,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办,到法院起诉能得到我应有的利益权利吗?
2024-11-06 08:05您已经向房东提出明确的补偿要求,并且在第二次谈判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要求。如果您认为房东没有按照您的要求进行赔偿,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步骤。 与房东直接协商解决。尝试通过面对面或电话等方式与房东进行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合理的赔偿。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直接对话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寻求当地物业管理部门、居委会或者房屋管理部门的帮助,让他们介入调解。 提起诉讼。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正式提起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租赁合同、维修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考虑法律援助。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帮助您处理案件。 请注意,每个地区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可能有所不同,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在任何法律纠纷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激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