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太仓一家外资厂工作,在今年3月7号,上班车间里叉车在人行走道里,给周转车撞到三米开外,连带给我们工作时用的机器撞离原来位置2尺左右,所幸机台上没有人,没人受伤,事情过后也没人向上面反映,叉车照样在人行道上跑,车间也没限速标志,请问我现在可以以工作安全无法得到保障为由辞工吗?这样可以得到赔偿吗?
15天前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员工有权因工作环境不安全而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您需要证明该工作环境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并且这种安全隐患已经导致了实际损害发生。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叉车在人行道上行驶,而且没有限速标志,这可能构成对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尝试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来解决这个问题,要求其采取措施改善工作环境,比如限制叉车在人行道上的行驶速度或安装限速标志等。如果这些努力未能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具体是否能获得赔偿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建议您详细咨询专业人士或进行相关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