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公司派出我和另外两名员工骑电动车外派到別的地方上班,在下班回来的路上前面两名员工骑车并排互相碰了一下没有摔倒,就是骑的不稳了导致我骑在后面的电瓶车撞上了一名员工,她摔倒在地电瓶车压在腿上把腿压断了,她现在已经退休了走工伤不好走,请问我要负什么样的责任,公司是派我们出去的也要负责,公司要负什么样的责任。请律师帮我解答这个答案,谢谢!
2025-06-08 09:08首先,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可以申请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其次,您作为公司的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受伤,并因此丧失劳动能力,属于工伤范畴。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伤残津贴等。如果公司在事故发生时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企业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如果公司未能履行上述职责,也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最后,由于您已经退休,其工伤权益可能无法得到完全保障,建议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寻求帮助,以了解具体的救济途径和可能获得的赔偿金额。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需要注意遵循正确的程序和证据收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