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66年出生就在集体土地上的地址上。我是非农户口。现要拆迁,拆迁办说只能补房屋钱,几百一个平方。我认为我出生就在这,没有第二套房。我只要求有地方住。改造改的我的房都没有了。那我还改什么。
2025-03-03 06:40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1966年出生时住在集体土地上的地址,并且是非农户口。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获得补偿,可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您的身份和居住状况。例如,您可以提交户口簿或其他官方证明文件来支持您的说法。 此外,您提到您要求得到的是“地方住”,而不是房屋赔偿。这表明您可能希望得到一种形式的安置或住所。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看看他们是否愿意为您提供更宽泛的补偿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住房等其他福利。 请注意,具体的情况可能会因地区政策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或者法律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