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6年5月22租房当时交了400+100压金,到今年5月22还交了房租,2018年7月9号退房,后面17天房东说不按天算必须满22号,所以他多收我13天房租,当时租房没有说必须22号才可以退房,多收我172元,这边都是不满三个月退房不退压金,满三个月之后退房按天算,我应该找谁投诉,不是钱的问题是太生气了。
12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可能需要联系当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或房屋租赁纠纷调解中心来解决这个问题。这些组织通常能够帮助您了解您的权利,并提供适当的解决方案。 此外,您也可以考虑与房东直接沟通并记录对话内容,以备将来参考。如果房东坚持要求您支付额外的租金,您可以尝试收集其他证据证明您的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说明必须在特定日期退租的规定,例如,合同中是否包含了关于退租时间的条款或者是否存在类似的先例。 请注意,在任何争议解决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的文件和通信是非常重要的,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材料使用。如果您对房东的行为感到不满意,可以考虑向当地消费者保护机构报告此事件,以获得进一步的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