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时16岁上了党课成了入党积极分子,大学又上了三年党课,现在马上要入党了被告知18岁才能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所有我现在什么都不是,可以要求学校赔偿吗
2024-10-01 16:57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您在高中时期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严重损伤,并且已经接受治疗,那么您有权向相关机构提出赔偿请求。建议您首先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等相关事宜,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考虑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 同时,您也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生家长反映情况,争取得到相应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您能够尽快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