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妈在上海饭店里上班,生病了得了脑梗。店长送到医院来交了1万块的押金。电话通知我,我和我哥哥两个人就赶过来了。现在在治疗当中,还有一部分的治疗费。我妈妈51岁他们没有给交社保。说是50岁之前才交的50岁以后签了合同不交的合同,这样的合同有没有效果?,我爸爸得了肝癌,16年去世的家庭条件不好。如果他们不在给钱,医疗费的话,我要怎么样帮我妈妈争取到最大的补偿。
15天前对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建议您尽快与上海饭店协商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如果您母亲所在的饭店未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保,可能会影响她的权益。同时,关于赔偿的问题,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程序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请记得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于今后的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