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签了没签合同可以要求双倍补偿吗,2017年12月进公司,公司中间2018年4月给了一份劳动合同但是因职位职责和薪资不属实所以没签订。2018年6月签了三方协议。18年6月正式毕业。工作到2018年8月底辞职。现在辞职后公司多扣除8月份工资。现在走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多扣除的和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仲裁的老师说因为18年6月之前没毕业一直作为实习,所以没签劳动合同说的双倍工资不一定能成功。而且中间给了一份我没签是我的问题,我想问一下是不是没毕业公司可以不和我签合同?而且公司18年4月给我的那个合同有问题我拒绝签了,之后没再说过合同的事情。如果说没毕业之前不能签合同不能要求双倍工资赔偿
2025-11-29 05:42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的情况符合以下几点。 2017年12月进入公司; 公司在2018年4月给了您一份劳动合同,但后来发现该合同中的职位职责和薪资有误,因此没有签订; 在2018年6月与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 您于2018年8月底提出辞职。 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以及是否有权获得未签合同期间的工资差额的问题,主要取决于您在离职前的工作时间和实际履行合同的情况。 一般来说,在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报酬。如果您是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离开公司的,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随意地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而是要证明您在离职前的实际工作时间,并且证明公司在招聘时所承诺的条件未能得到满足。 此外,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差额问题,也需要具体分析。通常来说,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如欺诈性签订合同),则可能需要支付额外的赔偿金;但如果不存在明显违法行为,则可能不会受到赔偿。 请注意,上述观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依据当地法律法规及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或人力资源专家,以获取更准确和具体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