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北京现代新车十个月静态停放下自燃 报废 现在 厂家同意赔辆新车 车辆折旧费 补车辆的差价 厂家说我得出 这一切都是 车辆质量问题造成的 我觉得我不应该出 ?我的损失 是不是也该 厂家 给我相应的赔偿呢?
2024-09-03 03:04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汽车的质量问题是厂家的责任。因此,如果是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车辆报废并需要重新购置新车,那么您有权要求厂家进行补偿。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损失是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并且厂家没有履行其应有的责任,您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或法院提出申诉或诉讼请求,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最后,请记得保留好与购车、维修相关的所有凭证和记录,以便于日后维权时提供证据支持。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