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年买了店面,付了首付款,却因为外地户口原因无法办理按揭。又没有能力全款支付,开发商却多次表示在不想办法付全款就要没收我之前支付的百分之五十首付,并且要把店面另售。请问,开发商有这样子的权利吗?他们是否属于一房两卖?
2024-09-03 01:52您好!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房屋所有权转移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签订书面合同、缴纳相应税费等。如果开发商在未取得您同意的情况下,强行要求您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款项或者转让房产,这可能构成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基于另一方当事人的请求而为自己的利益实施某种行为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费用。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发商以“不办按揭”或“不收全部首付”的理由来要挟您,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欺诈或其他违法行为。 因此,建议您尽快与开发商沟通,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协助处理此事,确保权益得到保障。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