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A.国企从1991年扣交养老保险费,社保局为啥要从1996年开始算?这5年的缴费年限为啥不算?B.单位给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比例有规定吗?有一年个人是3%单位是9%,有一年个人是6%单位是5%,C.国企和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上写2007年底前所有社会保险费由单位负责缴纳,但是单位最后2年只交了个人部分,单位缴费比例为0%,怎么办?D.买断后个人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但单位缴费部分的12%怎么不在个人账户显示?原来买断前单位划转比例显示3%,单位缴费比例为0%这是为什么? 恳求好心人解答!谢谢!
2024-12-08 09:41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 A.由于您提到的情况发生在1991年至1996年间,这意味着在这段时间内,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因此,根据当时的法律法规,可能没有明确规定如何计算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过,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应当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计算,并且需要连续计算。如果单位在这一时间段内未按规定为您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那么这部分时间的缴费年限可能无法计入您的养老保险累计年限中。 B.关于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比例,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进行缴纳。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企业及其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向职工支付工资,并为其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用。 C.如果单位最终两年只缴纳个人部分的养老保险费用(即个人承担全部的缴纳责任),并且单位的缴费比例仅为0%,那么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之一。 单位已经破产或解散,导致其未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单位财务状况不佳,无力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单位承担全部的养老保险费用,包括个人和单位的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与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单位补缴剩余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并按照新的规定进行处理。 D.关于单位缴费部分的12%是否出现在个人账户中的问题,具体情况取决于当地的具体政策。如果您对这个问题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者专业的律师。 希望以上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