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同厂工作满10年了,进厂是2004进的这家公司,第一次签合同是2004.6月份签的。到2016年12月31号之间签了大概有3次合同。但在今天(2017年4月27号)叫我签了合同,到期日是2017年12月31号。请问律师 厂里在提前30日通知我辞退我的话。厂里有责任给我赔偿金和补偿金吗?给多少配尝金和补偿金.
2024-09-26 20:28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已经工作满十年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单方面要求解雇您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您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需要根据您的工龄来确定。 至于是否应该给您补偿金的问题,这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您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大队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尽快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并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