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有一个交通事故,我开车撞到电动车,对方住院花费2.7万余元,当时保险公司预赔18000,我本人垫付9700余元。现在结案保险公司只赔付我5000多,称其余4000多是非医保用药,不予赔付。我让保险公司把非医保用药清单给我,对方声称没有清单,我不同意可以去法院起诉。我想咨询下,保险公司这种做法合理吗?多谢!
2024-12-07 14:48在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在预赔和垫付费用时可能会有不同处理方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认为您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了其预赔额度或垫付金额,并且您同意承担超出部分的责任,则该行为是合理的。 然而,如果您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理由不充分或者存在不合理之处,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保险公司直接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并寻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向第三方调解机构求助。如当地消费者协会、交通管理部门等,他们可能能够帮助调解,提供专业的建议。 诉讼程序。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 重要的是要保留好所有的相关文件和记录,以备不时之需。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