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找一个在国外做珠宝原料的背包客代购两个钻石原料,与2017年4月7号签了协议,为期一年,到现在他已经失约了,而且他将我拉黑,钱也在当天通过银行转账转到他的银行卡,犹豫担心他不守信用,我们是以借款协议签的,但实质是一个买卖协议,这样的情况我去法院起诉,我该以借钱协议去起诉还是以买卖合同去起诉,所有的证据我都有
2025-09-19 12:19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了借贷和销售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您的交易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签订的,并且涉及到金钱或其他财物的交换,则可能符合借贷合同(也称为借条)的定义。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根据借贷合同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您的交易是基于对宝石原料的需求而进行的,那么这可能是基于一种商业交易或服务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证明您的行为是一种商业行为,并且您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其义务。因此,即使没有直接提到“借款”这个词,您也可能需要在诉讼中提及这一事实。 无论您选择哪种类型的诉讼,重要的是要收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包括但不限于。 -书面协议或电子文件记录。 -银行转账凭证或收据。 -任何口头承诺或协商记录。 -有关宝石原料价值的证据。 -任何关于交易目的和条件的说明。 请记住,在提出诉讼前,请确保所有证据都是准确和完整的。如果您不确定如何处理这些信息,请寻求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