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干了12年,现在工资调换了我的岗位。但是他们要降低我的工资,我可以拒绝签调动单吗?
2025-04-14 03:2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您的情况下,您可以依法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调整工资待遇。 同时,您也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得到合理的补偿和新的工作安排。如果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决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