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02年买了一套房子,当年由于本人无工作不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向银行贷款,故当时以我亲哥张大的名义贷款成功买下来。当时的契税和首付款以及月供都由本人承担与他无关,并签署协议房子归我所有。后来由于张大抵赖想要我这个房子归他本人所有,故我在2017年10月向人民法院起诉他,最后判决下来房子归我所有。去年问过房管局的人员我的房子近期买卖需要交税吗?他们当时说不用交,我就挺安心的把房子挂在了中介,今年5月底房子卖了,再去房管局办理协议时,他们说房子没过2年需要交税,可是判决书写的挺清楚说这房子第起就是我买的,就是由于中途张大有想法10来年不同意给我过户造成的我没办下来房本的。我可以起诉房管局吗?
14天前在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您作为实际购房人享有所有权,因此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要求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房屋交易中的相关事宜。如果您认为法院的判决存在错误或者不公正之处,您可以考虑通过合法途径申诉或提起上诉。 关于目前的情况,如果您的房子已经出售并完成了转移登记手续,那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新的所有权人应当按期缴纳土地增值税等税费。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直接联系当地税务局了解具体的税务政策,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税务顾问帮助解决这一问题。 此外,为了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建议您保留好所有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产权证书等相关文件。同时,也可以聘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进行咨询,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可能遇到的问题。 请记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保持理性和冷静的态度是至关重要的。希望上述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