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房地产公司已签委托认购书,但价钱谈不了,想不买房了,斡旋金不打算拿回来,算是辛苦费,但地产公司还要收2%代理服务费,可以不付吗?但委托认购书上有写要付代理费。
2天前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时,需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如果您已经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项委托购房的协议(即“认购书”),并已经支付了一定金额作为“辛苦费”,则可能涉及违约责任的问题。然而,如果地产公司在收取代理服务费后仍然要求额外支付其他费用,则可能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步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了解您的权利。首先,确保你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了解关于佣金和代理服务费的规定。 保存所有证据。保留所有的书面文件、电子邮件和通话记录等证据,以便证明你的主张。 与对方沟通。尝试与地产公司进行直接沟通,解释你的立场和担忧,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考虑法律途径。如果情况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地产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考虑采取法律行动,如投诉、起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请注意,在任何法律纠纷中,重要的是保持冷静,收集充分的证据,并遵循当地的法律法规。同时,建议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尽早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获得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