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私企合同未满,医疗期已满,解除劳动关系时有6个月医疗补助吗?企业没给交医疗保险,我自费的医疗费企业应该全额承担吗?谢谢,求助
4天前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服务。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给您提供一些基本的信息和建议。 关于医疗补助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医疗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可以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待遇。具体的医疗期限由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 关于医疗费用的问题,如果您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了社保,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全额报销。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未能按时缴纳社保,您可能需要自行负担这部分医疗费用。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医保政策或者法律规定,您还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当地的具体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