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于2010年八月购买商品房2010年十月离婚。离婚协议房子归男方和子女,但房子是期房。2012年4月房子产权证办下来是登记在女方名下。男方于2017产生债务纠纷,跟女方无关。这种情况法院能执行嘛。
16天前关于您所提及的案件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涉及房产分割的情况,通常情况下应当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在您的案例中,如果房屋是在离婚时双方约定由男方及其子女共同所有,并且该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那么即使男方在2017年产生了债务纠纷,与女方无关,也并不影响房屋的归属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对女方个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然而,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和具体的判决结果来分析。建议您咨询当地的专业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和详细的解答。同时,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